如何计算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公式
按照法律规定,劳动者每月工作时间为21.75天,每天工作8小时,即每月工作小时,超过此规定的都是加班。有些单位规定每周工作6天,6天以外的天数才算加班是蒙骗劳动者的违法行为。加班费的计算公式为:加班费=小时工资X(平时加班小时X1.5+X休息天工作小时X2+节假日工作小时X3),公式看起来简单,但里面包含很多法律问题。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,首先要计算出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是多少,而要计算劳动者的小时工资,就要先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。很多劳动者只知道自己一个月的工资数,确不知道自己每小时工资是多少,很多劳动者也不知道自己的加班小时数是多少。
一、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?
1、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,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。应当注意的是,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“基本工资”、“岗位工资”、“职务工资”等,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,不能以“基本工资”、“岗位工资”或“职务工资”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。例1: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,岗位工资为500元,技术津贴为500元,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200元(1200+500+500),而不是1200元,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,这显然是错误的
2、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,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。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(住房补贴、交通补贴、伙食补贴等)都属于实际工资,假设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/月,奖金为500元/月,技术津贴为500元/月,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2200元/月(1200+500+500),而不是1200元/月,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,这显然也是错误的。
二、如何确定职工小时平均工资
劳动者每月工作天数为21.75天,每月工作小时为(21.75X8)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.75天即167.4小时进行折算。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2200元/月计算,则你每日的工资152.96元(3200/20.92),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.12元(152.96/8).
4、实行计件工资的,超过定额的数量应当计算加班费,超过定额的计件价格应该为与定额内的计件价格1.5倍、2倍或3倍。
三、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?
1、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。1)工作日加班的,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%支付加班费(2)休息日(周六、周日)加班,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按照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%支付劳动者工资;(3)法定节假日工作的,按照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%支付劳动者工资。例如在例2中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/月,则你每日的标准工资为152.96元(3200/月÷20.92天),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.12元(152.96/天÷8小时).相应的,你在工作日(即星期一到星期五)的加班工资每小时为28.68元/小时(19.12元/小时×1.5),休息日(即星期六和星期日,注意是整天而不是八小时之外)加班工资每小时为38.24元/小时(19.12元/小时×2),节假日(包括劳动节3天,国庆节3天,元旦节1天,春节3天) 加班工资每小时为57.36元/小时(19.12元/小时×3).注意!因为节假日是有薪假日,所以在节假日加班的话,你一天的总工资应当是日标准工资加上加班工资,例如在上例2中,你在劳动节每天加班8小时,则你在劳动节的每天总工资是611.84元(19.12/小时×8小时+57.36元/小时×3).而不是458.88元(57.36元/小时×3).
2、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。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,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,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,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,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%、200%、300%支付其工资。例如你所在单位制作一件成衣的单价是3元,单位制定的定额是每天12件,那么在你做完12件之后,你在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每做一件成衣的加班工资应当是4.5元,休息日应当为6元,法定节假日9元.